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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的一般硅酸盐水泥检出不合格 北京瑞喆建材经销部被罚
发布时间: 2024-10-10 07:56:38   作者: 减水剂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北京市密云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瑞喆建材经销部作出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决议书文号:京密市监处分〔2023〕2741号。

  信息显现,当事人出售的标称唐山宏润水泥厂出产的“宏润牌”一般硅酸盐水泥(P.O42.5)[出产日期20230528]经抽样查验,烧失量项目不符合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规范,查验定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抽样查验不合格的产品360袋,进货价格为16元/袋,出售价格为18元/袋,其间2袋于2023年5月30日被抽检人员购买,其他的都已出售。当事人出售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规范的产品的货值金额合计6480元,违法来得到的合计7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北京市密云区商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决议处分如下:罚款6500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720元。

  当事人出售的标称唐山宏润水泥厂出产的“宏润牌”一般硅酸盐水泥(P.O42.5)[出产日期20230528]经抽样查验,烧失量项目不符合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规范,查验定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抽样查验不合格的产品360袋,进货价格为16元/袋,出售价格为18元/袋,其间2袋于2023年5月30日被抽检人员购买,其他的都已出售。当事人出售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规范的产品的货值金额合计6480元,违法来得到的合计720元。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决议处分如下:罚款:6500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