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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除尘灰罐车运送-更正公告(三次)
发布时间: 2024-11-27 18:18:02   作者: 产品中心

  1、经招标人对项目规划的从头核定,决定将原工程建设项目中料场新建8个除尘灰储料仓及其配套的仓顶泄压设备、给料器、加湿机等设备,改为新建4个除尘灰储料仓及其配套的仓顶泄压设备、给料器、加湿机等设备。但原工程要求的皮带长度、宽度及原工程共用设备要求不变。

  2、因为除尘灰储料仓由8个改为4个,对应的钢结构关闭区域也相应削减至4个储料仓规模。原工程要求路途及硬掩盖区域要求不变。

  3、因为项目内容产生改动,相应的工程工程总投资由原2328.63万元变为1927.5325万元,招标限价:1927.5325万元。其间:设计费72万元、建安费1132.99万元、设备费722.5425万元。

  4、招标文件递送的截止时刻(招标截止时刻,下同)为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变更为:“招标文件递送的截止时刻(招标截止时刻,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本次更正公告一起在《我国财经报网》《我国收购与招标网》《我国招标招标公共服务渠道》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