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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21年度第一次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6-28 16:50:54   作者: 行业新闻

  为进步一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保障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按照《关于逐步加强我市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常住建〔2020〕195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了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监督抽检,现将抽检情况公布如下:

  本次预拌混凝土原材料抽检分别于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开展两个轮次。具体抽检工作由市建管中心、属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市混凝土协会采用不定期抽查方式来进行实施,原材料抽检采用双倍取样,并及时对样品作唯一性标识和封样,一份样品委托我市具备资质的检验测试的机构进行仔细的检测,另一份样品留存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检测结果有争议时进行复试。

  本次共抽查混凝土企业113家/次,抽检原材料265组(市区172组、金坛25组、溧阳68组),其中天然砂143组、人工砂78组、石子27组、粉煤灰17组。经检测,天然砂1组氯离子含量不合格,3组泥块含量不合格;人工砂6组石粉含量不合格,17组石粉含量仅符合≤C25强度等级混凝土的规定;石子2组泥块含量和含泥量不合格;粉煤灰3组需水量比不合格。

  除常州市瑞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于2020年12月已拆除,其余混凝土企业均进行了两轮原材料抽检。两轮抽检均存在原材料不合格的企业为:常州元泰嘉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一组人工砂石粉含量不合格,一组天然砂氯离子含量不合格;常州市润鑫水泥有限公司一组人工砂石粉含量不合格,一组石子泥块含量和含泥量不合格;江苏元泰建材有限公司一组人工砂石粉含量不合格,一组天然砂泥块含量不合格;金坛立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一组石子泥块含量和含泥量不合格,一组天然砂泥块含量不合格;常州现代混凝土有限公司一组人工砂石粉含量不合格,一组天然砂泥块含量不合格。

  对于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或使用仅符合≤C25强度等级的人工砂拌制混凝土的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属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批次混凝土实体做监督抽测,对监督抽测疑似不合格的实体,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通知书》,委托我市有资质的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浇筑的结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对于天然砂氯离子含量抽检不合格的常州元泰嘉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我局已及时作出严肃处理(详见《关于对常州元泰嘉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处理的通报》(常住建〔2020〕309号))。

  根据《关于逐步加强我市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将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入《常州市慎用混凝土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对列入“常州市慎用混凝土企业名单”的企业,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其检查频率;签订新的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时,如选择“慎用期”内的混凝土企业,其工程建设项目不得作为市综合大检查通报表扬项目,并且不得参加一切评优活动。

  (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加强原材料的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原材料进场验收管理制度,做好原材料进场检验,按规定取样、复试检验和留样,所有原材料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二)各预拌混凝土企业严禁使用违规海砂,采购建设用砂时应查验砂的来源证明和检测合格证明,并留存以上资料备查。混凝土销售合同中应注明砂的品种及质量要求。

  (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逐步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继续采用不定期、不通知的方式开展混凝土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混凝土质量。

  2020年12月16日起暂停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项目三个月。期满后,由企业提出恢复申请,经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从恢复之日起半年内为慎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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